万科的合伙人制度

发表于:2022-06-25 20:49:49

(文/李芳  原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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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科说


一、万科初版合伙人制度


2014年3月初,万科首次提出“事业合伙人”,核心内容如下。

1.第一个层面:上面持股计划

万科将滚存下来的集体奖金,委托第三方买公司股票。在创造真实的价值同时,与股东的利益、得失绑在一块,从而解决困扰万科多年的问题——股东跟员工应该将谁摆在前面。

2.第二个层面:中间项目跟投

万科要求项目操作团队必须跟投自己的项目,员工可以自愿跟投自己的项目,也可以跟投所有的项目。

3.第三个层面:底层事件合伙

万科为解决部门之间的责权利边界无法完全划分清楚的问题,成立了事件合伙人,即一件事情,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到工作任务里面去,事情解决就解散,回到各自部门。

二、万科升级版合伙人制度


2015年1月,万科在初版“事业合伙人”基础上,于南京浦口G78和九龙湖G83项目率先试点该制度的2.0版本,核心内容如下。

1.公司持股:有助管理市值,稳固管理层控制权。

(1)入围条件:遵循自愿原则,EP奖金获得者为万科事业合伙人。

EP(经济利润)奖金获得者即为位于一线的200多位公司管理层。万科将有限合伙制的盈安合伙作为操作平台,将经济利润奖金账户中的资金委托盈安操作,用于购买万科A股票。由此,员工将不仅更关心企业的市值,而且会更关注企业的发展前景。

(2)持股比例:核心团队将持股10%,稳固管理层控制权。

根据方案设想,盈安合伙在初期的持股额度将达约10%(自2014年5月28日首次增持0.33%股份以来,通过11次买入,截止2015年1月27日,盈安合伙持股已经达到4.48%,逼近5%的举牌红线)。

(3)出资额度:高管设置下限,其他员工设置上限。

万科向高管层设定出资额下限,以确保高层和企业发展利益的一致性。同时,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有购买的上限,从而规避股票波动而造成的风险。具体额度上万科没有统一标准,各城市存在差异。

对于股权分散的万科来说,管理层增持若到10%,有利于稳固管理层的控制权。加上华润和刘元生的股份,万科该计划将有助降低恶意收购的情况。同时,该计划也向股东表明了管理层统一的进取心,在万科转型阶段增强高层的话语权。

2.项目跟投:强制跟投机制,同时放大跟投人决策权。

(1)跟投机制:强制一线管理负责人跟投,提高决策准确性。

万科合伙人制度强制一线公司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跟投,并且限制了董事、监事参与跟投,除此两类的其他员工可自愿参与跟投。该跟投机制有助于提高项目的经营效益。首先,相比于集团高层人士,一线的管理操作人员往往对于项目的实际情况、利润前景和风险更为熟知,这有助于提高决策准确性。其次,因为合伙人与股东利益一致性,员工将更重视经营效益,例如在拿地环节上,就会更加注意成本控制、地块选择等,降低盲目拿地而造成的利益损害。最后,因事关切身利益,更容易激发团队在项目设计、营销等方面的积极性,以及部门间的配合协同性。

(2)操作团队:操盘团队通过竞聘产生,跟投人拥有决策权。

操盘团队通过竞聘产生,而这个环节则是由项目跟投人通过投票表决来确定。跟投人可以选择理想团队,决策权得以放大,而且作为项目管理者可以协同操盘操作好项目,避免自身利益受损,这有助于激发跟投意愿和参与热情。备选团队可以是员工自建产生,新项目的操盘者不一定由工程出身的项目经理负责,而是谁有能力谁上,分别负责项目的拿地、开发、运营等环节。这个调整无疑可以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。

根据麦格雷戈的Y理论的观点,如果给予适当机会,员工将会喜欢工作,并渴望发挥其才能,愿意对工作负责。升级版的万科合伙人正符合该观点理论,让员工自立操盘团队,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则有机会发挥自身优势,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。企业激励员工的同时,也能提高项目决策的准确性,最终为企业和自己创造利益。但是员工自立团队的能力如何暂时不清楚,而且备选的操盘团队数量有限,能否选到真正满意的团队也是不确定的。

(3)回报机制:更快速地实现分红,激励效果更佳。

根据制度的安排,只要项目的累计经营净现金流回正后即可分批次进行分红。在这种制度激励下,员工为更快速地获得收益分配,将进一步激发其项目施工、销售和回款的积极性。但是,在如此高周转的刺激下,如何保证项目的质量也将是企业未来需要关注的重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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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焱观点


2014年3月初,万科首次提出“事业合伙人”,并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先后建立了“公司持股计划”和“项目跟投制度”。从目的来说,“持股计划”主要是为了填补股权意义上的实际控制人缺位,稳固管理层控制权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被收购的可能性。升级版的“项目跟投”为了实现进一步的区域放权,让一线人员自建操盘团队,由跟投人投票表决,提升跟投者的决策权以及员工的积极性。


但是,两年后事实表明,万科公开表达想追求的很多东西,并没有达到。计划启动没多久,先后有陈东锋、许国鸿、徐洪舸、肖楠、刘爱明、杜晶、袁伯银、肖莉和毛大庆9位高管离开,还有很多分公司高管跳槽。另外,股东们对合伙人计划推行后的收益也不满意。因为股价和分红的原因,在之后的万科股东会上,就有股东因此公开质问万科高管。


这是为什么呢?

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里有一个核心:跟投制度。前面已经提过,万科要求项目操作团队必须跟投自己的项目,员工可以自愿跟投自己的项目,也可以跟投其它所有的项目。这一点,对万科员工收入提升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,如有分公司管理人员因为2015年房价暴涨,跟投分红比例高达近百分百,比高利贷还要高,当然,比万科的股东和股民的收益也要高的多。

但是需要注意到的是,一些在三四线城市的项目因为卖得不好造成收益不高,多数员工考虑到利益受损而往往不会想去投,强制性跟投也可能造成工作和收益的双重压力。因此,万科在这些城市也需要注意跟投项目的挑选,以免造成负面影响。

我们认为,就是这样一个制度,为万科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。做出这样的研判,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:

首先,跟投制度让管理层的重点偏移。万科在发展的过程中,一直非常重视品牌和客户,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但是在合伙人制度实施之后,管理层成为了投资人,并且他们的投资收益要高于、要快于普通股东,这导致管理层片面追求利益,对品牌和客户的重视下降,进而影响到万科的发展。

其次,跟投制度让部分管理层变得贪婪。据离开万科的前内部人士透露,万科的跟投制度有一项没有公开的规定:管理团队拥有营销费用的管理权。其实开发商的管理团队都有营销费用的管理权,这很正常,但不一样的是,万科的管理团队可以省费用,然后省下的费用作为团队的奖励。如此一来,万科在媒体上的广告投放大大减少,在2015年,万科在某一线城市的网站投放广告费用仅为30万。

最后,我们发现,在万科实行合伙人制度之后,对投诉及负面信息的曝光处理方式发生较大改变。在以前,业主投诉,开发商会积极应对,即便是业主在论坛发个贴,也会有人专门跟进。但是现在即使业主帖子发到人民网,万科也不会有人跟进。

王石和郁亮说得都没错,人才是万科最重要的,但是只想着赚钱的人才其实并不重要,真正重要的,是万科的品牌和对万科无比信任的客户。没有了这些,万科,或真的将被合伙人制度拉入万丈深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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