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给传销带上“合伙”的高帽

发表于:2021-12-06 21:21:52

(文/宛高鹏  原创)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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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一家20201229日注册成立的公司放出豪言:如2年内公司上市且市值达到2000亿元,就会给前10万名经销商奖励50亿元。

 

 这是怎样的一家“如此大方”的公司? 

 

不兜弯子,这家公司叫灸小白(上海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。从网络信息查到,这家公司唯一的产品就是一款叫“灸小白智能艾灸仪”的白色圆形电子艾灸仪器,以及配套的艾灸贴。一盒里面有两个艾灸仪,售价为999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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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灸小白艾灸仪


 

灸小白为何能够凭借如此简单的“产品系列”快速成长,并自信在2年内实现上市?他们的“制胜法宝”是模式——所谓的“合伙人制度”。用灸小白的一位经销商的说法就是:“产品其实不重要,最重要的是模式,这是一个零投入,零风险创业,可以让人获得巨额财富的平台”。 

 

灸小白是否异想天开?经销商是否傻白甜? 

 

有的看官可能觉得:这两年微商有一两年实现几十亿销售的,灸小白做得好的话,也能做到,未来2000亿市值不是梦!笔者想劝劝这些人——快醒醒吧! 

 

为什么这么说?我们先看看灸小白的“合伙人制度”是什么。 

 

灸小白的推广分为999元的个人版VIP9990元的服务中心(合伙人)以及运营中心三大级别,其中,个人版VIP是合伙人的预备阶段,服务中心(合伙人)又分为一星合伙人、二星合伙人、三星合伙人,运营中心也分为金牌董事、钻石董事、皇冠董事等级别。以合伙人级别的代理商为例,具体的奖励模式如下: 

 

花费9990元购买10套艾灸服务包,成为服务中心(合伙人)级别代理商,然后直推一个999元的消费者(个人版)级别,可以获得319元的奖励;直推一个9990元的合伙人(家庭版)级别代理商,可以获得3190元的奖励,此外还可以拿到团队代理复购产品的5%作为奖励,以及带领团队直推收益10%的伯乐奖,和市场差价39元。 

 

当合伙人累计销售100套艾灸仪服务包时,就晋升为一星合伙人,直推奖消费者奖励359元,直推奖合伙人奖励3590元,复购奖上升到10%,伯乐奖不变,享受市场差价79元的提成。 

 

当合伙人市场累计销售300套服务包时,就晋升为二星合伙人,直推消费者奖励399元,直推奖合伙人奖励3990元,复购奖上升到15%,伯乐奖不变,市场差价享受119元。 

 

当合伙人市场累计销售800套服务包时,就晋升为三星合伙人,直推消费者奖励439元,直推奖合伙人奖励4390元,复购奖提高到20%,伯乐奖不变,市场差价提高到159元。 

 

当合伙人市场累计销售2000套艾灸服务包时,再培养两个直推三星合伙人,就可以晋升为董事级别,成为董事之后,直推奖消费者奖励479元,直推合伙人奖励4790元,复购奖提高到25%,伯乐奖不变,市场差价提升到199元。除此之外,还享受平级补贴20/套,全国分红30/套。董事再培养2个董事,还增加21/套的提成,培养3个董事,拿14/套的提成,培养4个董事拿6/套,培养5个董事拿3/套,其中董事级别的分红叠加计算。董事级别中,又分为金牌董事——补贴12/套、钻石董事——补贴9/套、皇冠董事——补贴6/套。

 


上述升级模式,可概括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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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灸小白经销商“合伙人”升级模式

 

这是合伙人制度吗?显然不是!合伙人,是出钱、出力、出资源的人,是获得股权甚至企业决策权的人。合伙人制度不仅是约定合伙人怎么出钱、如何赚钱、如何升级,更是对合伙人如何履行权力、义务的企业最高规范! 

 

那么,这是什么制度?分明就是涉嫌犯罪的传销制度 

 

我国刑法规定:传销即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。 

 
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)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组织、领导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,涉嫌组织、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,对组织者、领导者,应予立案追诉。 

 

灸小白的“合伙人”制度以出钱购买产品获得发展下线的机会,并从下线及下线的下线...的发展数量和出钱中进行抽成,形成了多层级的模式,已经触犯刑法。近期,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,显然,政府部门也意识到这家公司的问题。 

 

老板给企业描绘极其光明的未来,给参与企业经营、推进业绩发展的重要人员奖励、股权,甚至将其纳入合伙人,本无可厚非,但老板首先要有正确的初心,要走在正确的事业道路上,同时非常重要的是,要设计适当的合伙人制度,切不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。 

 

员工、合作伙伴,对于企业抛出的“合伙”邀约,一定要擦亮双眼,否则看似“馅饼”,很可能就是“陷阱”。 

 

那么,科学的合伙人制度如何设计?欢迎走进经邦集团·经焱咨询《顶层设计与公司治理》课堂,学习合伙理论、践行合伙事业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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